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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道天涯 刘天军 8274 2020-06-20 00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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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一百九十四章雷霆

  朦胧的月光下,林恩峡谷难民营沉浸于一派静谧之中,从山麓间吹拂而来的微风,有时会晃动铁丝网上挂着的众多空罐头盒,发出单调响声,同时也会使空气中多了些许垃圾腐臭的气味。

  整座难民营占地近百亩,分内外两层,外层是军营,纵横排列着整齐的军用帐蓬,干净的过道,专用的训练基地,甚至还有篮球场,而内层则是难民居住的地方,除了单薄破旧的帐蓬以外,还有些临时搭建的房子,由泥土、干草和简易木板盖成,由于缺乏修葺,多数看上去已经破烂不堪,摇摇欲坠。

  难民营之所以选址在林恩峡谷,是经过多方论证考量的,这里的地理地势方便管理,简直就是一个天然的大牧场,只要在峡谷两边设立铁丝网、哨卡,难民营所有难民的出入自由便都被限制住了。

  难民营在1972年年底最高峰时,曾住有三万多难民,东南亚各国的人,在这里几乎都能找到,各种各样的语言喧嚣其中,很是热闹,可以说是真正的民族大融合,当然,这种民族大融合只是表面现象,每当发放食物的时候,就会发生激烈战争,有时为了一颗糖果,一杯饮水,都有可能闹出人命。

  很多负责看守的士兵最喜欢做的事情,就是从铁丝网外往里扔食物,然后象古罗马贵族在斗兽场观看角斗士厮杀一样,极具优越感的观赏着难民们的血腥肉搏,评论着,感叹着,然后再心满意足的离开。

  可以说,正是因为这样恶劣的生存条件,才促进了东南亚族群黑帮的最终产生。

  越南人人数最多,是难民营的主体,仗着人多势众,率先形成黑帮团体,开始四处抢占食物。

  出于自保,印度人、马来西亚人、缅甸人等也有样学样,形成各自的小帮派,与越南帮抗争,随着时间推移,难民开始被逐步遣送,有的被押解到北方的埃科贝去挖矿、修路、建造水库,共同的命运,艰苦的环境,使这些暴力份子又摒弃了仇恨,联合在一起,谋划着如何才能从寒冰偏僻荒芜的北方,重新返回到花花世界的城市,过上幸福生活。

 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,经过商议,所有帮派都联合在了一起,派出核心战斗成员,组成先遣军,形成所谓的东南亚族群黑帮。

  要想生存,要想过上好日子,就必须有地盘,有经济来源。

  在认识到这一点后,东南亚族群黑帮开始向各大城市渗透,在渗透的过程中,他们又发现,各地的华人黑帮是最好的欺辱对象后,于是,他们开始四处出击,后来,更联系上了加拿大第一大黑帮组织地狱天使,在其支持下,潜行回到温哥华,重新住进难民营。

  事实证明,住进难民营,实在是一招绝妙好棋,等于是在黑帮战争中,自己的指挥部置身在政府军队的保护之下,大本营安全永远无忧。

  华人黑帮有一个特点,那就是对内凶恨,对外懦弱,同时,又绝不敢与官方争斗。

  可以说,这一举措,已然使东南亚族群黑帮在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。

  现在,整座难民营里大概还有一千多难民,这是难民署特意留下,准备经过培训,使之会成为温哥华市最低贱的体力劳动者。

  峡谷内是一块盆地,盆地的西北角处,有一个小山坡,山坡顶上,鹤立鸡群般的耸立着四、五顶高大帐篷,在这些帐篷里面,住着的便是东南亚族群黑帮的暴力份子,总共有一百多人,因为跟华埠商会交战,其中有不少人都拖着伤病之躯。

  那个山坡既通风,视线又好,可以说是峡谷内的最佳驻营地。

  月光照在铁丝网上,地面形成网格状的阴影,两名巡逻的士兵在散漫的巡视中碰聚在了一起,相互挡风吸烟。

  夜间巡逻是一件极其枯燥无味的事情,两名士兵有一搭没一搭的扯着闭话。

  “进城的那帮家伙,一定都在弗得泽街的酒吧里享福呢,也不知回来时,能不能给咱俩带瓶酒?”一名士兵抱怨的说道,他所说的弗得泽街,是温哥华有名的红灯区。

  今天是周末假期,有一多半驻守士兵进城潇洒去了。

  “营中有那么多娘们,难道还不够玩的?非要去找妓女,花冤枉钱!”另一名士兵不以为然的喷吐着烟气。

  “都玩腻了!又干又瘦,长得也丑,没意思。”

  第一名士兵解释道:“前两天,我用一块面包,就上了一个印度妞,如果不是因为打牌把钱输光,去不了弗得泽街,我才不会上她呢,脏不说,身上还有股怪味,手能摸到的地方,全是骨头,我上她的时候,随我怎么耸动,她都跟没感觉似的自顾自吃着面包,我******当时就射了!”

  “也有漂亮的啊!就在昨天,我摸了一个越南妞的屁股,翘翘的,感觉好极了!”另一名士兵反驳道,眯着眼睛回味:“对了,就是那个经常跟刀疤脸走在一起的女人,真******水灵。”

  “刀疤脸?你摸了刀疤脸的女人?!他可是越南帮里最凶悍的杀手啊!上个月报纸上报道,把唐人街店铺老板分尸的事情,听说就是他干的!那是一个杀人狂魔!”第一个士兵大惊小怪的道:“你竟敢摸他的女人,你胆子可真够大的。”

  “最凶悍的杀手?嗤,算个屁啊!那是黄皮猴子之间的事,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,前阵子老挝帮的帮主,对,就是那个秃头,过哨卡时被奥里德砸了一枪托,不也没敢吱声么,在这里,他们不敢犯刺。”另一个士兵淫亵的说道:“下一次,咱俩巡营的时候,如果再看到那女的,就把她带到哨卡里轮了。”

  “那动作可要快,听说这些家伙与唐人街的黑帮战争已经结束,很快就要撤离出难民营了,他们今天晚上,还在山坡上摆酒庆祝呢,又唱又跳的,喝到半夜才安静下来。”第一名士兵被扇呼的两眼放光,兽血沸腾。

  “嗯,那就明晚上,到时候,把西罗也喊上、、、、、、”

  两名士兵正说得热闹,忽听头顶上,传来一声口哨,抬起头,就见在箭楼上值班的同僚,正把探照灯向远处照去,顺着探照灯的光柱一瞅,夜色中的盘山道上,有两个光点正在缓慢移动着,很显然,那是一前一后的两辆汽车。

  “咦,这么晚,怎么还会有车来?会是谁?”每个哨兵都一肚子奇怪,因为这条盘山道唯一通往的目的地,便是难民营。

  奇怪归奇怪,但谁都没有更多想法。

  随着距离接近,马达轰鸣,夜色中,两辆汽车一摇一晃的渐渐显露出来了轮廓,前面一辆是军用吉普,早已看惯的形状,熟悉得都能背下来的军牌号码,这是驻守军队最高指挥官弗列德少校的专车,而后面一辆则是挂着帆布篷的军用卡车,比较有些陌生。

  两辆车的车速都不快,晃晃悠悠接近哨卡,接着,从吉普车副驾驶位置,探出了弗列德少校的脑袋,恼怒的挥着手,示意探照灯不要乱照,同时命令哨卡的路障搬开,让车辆通行。

  没有人注意到,在探照灯灯光的照射下,这位林恩大峡谷驻守军队最高指挥官的脸上,多少都显得有些苍白。

  这么晚了,弗列德少校来干什么?难道是因为服侍的不够用力,被他老婆给打了出来?后面跟着的那辆军用卡车上,会不会是采购来的新鲜牛排?!——两名哨兵胡乱的猜测着。

  哨兵敞开路障,任凭吉普车和军用卡车畅通无阻的穿过驻军营房,驶入难民营广场,最后停在西北山脚下的阴影处。

  车门开启,一只擦拭着油光锃亮的军靴探了出来,接着,跳下一个笔直挺拔的身影,背着手,四下打量了一下,最后,他把他的目光,锁定在半山坡的方向。

  他举止从容,就象是将军在视察阵地,透着股说不出来的英武和倨傲,而点头呵腰跟随在他身边的弗列德少校,仿佛是个跟班。

  不知是什么大人物呢?

  也许是个将军,来突击视察营盘?

  ~~远处,感觉到有些诡异的众哨兵,暗自嘀咕着。

  虽然夜色深沉,月光朦胧,但也有眼尖的哨兵,却惊诧自己是不是看错了,那个迎风而立、气势十足的军人,竟穿着一身没有军衔标志的迷彩服,而且面孔还涂抹着油彩。

  还从来没有视察的军官如此打扮。

  随后发生的事情,成为了这些加拿大士兵,一辈子都无法忘怀的记忆。

  在片刻的静默之后,那个军官抬起手臂,对着半山坡的宿营地,做了一个劈击的动作。

  他的动作果敢刚劲,洒脱自然,但不知为什么,所有目睹这一动作的人,都下意识的心生惊悸,感觉到自己更象是看见钢刀正从鞘中拔出,寒光闪烁,杀气升腾。

  随着这一劈落而下的手势,那辆还没停稳的军用卡车车厢帆布帘,被猛的掀起,接着,从上面跳下一个又一个矫健身影,每一个跳下的人,都穿着同样的迷彩军服,头上带着贝雷帽,脸上涂抹着油彩,手上拿着幽光闪耀的枪械,口中叼衔着式样凶厉的军刺,眼神冷寒,面目狰狞。

  他们的胳膊上,都统一绑系着,在黑暗中方便识别的白毛巾。

  甫一跳下,都没有列队,这些人便在一名高大昂藏的汉子率领下,向半山坡的帐蓬处扑去。

  他们奔跑的动作无声而迅捷,就象豹子扑食猎物,在奔跑中,自然而然的四散开来,形成不同的战斗小组,然后再向各自所负责的目标冲去。

  如果有久历战阵的老兵,就会惊讶的发现,这种看似杂乱无章的冲锋,其实分工明确,井然有序,每顶帐蓬,平均都分配有两组人,还多余出一组人,则在各个帐蓬外围之间游走,负责火力支援。

  随着一声撕裂耳膜的恐怖惨叫,半山坡上,原本安谧详和的营房,就象是平静的湖面被投入巨石,惊呼、惨嗥、枪声、、、、、、各种各样的声音接二连三响起,最后汇聚成滔天巨浪。

  一个个帐蓬被践踏、撕毁,一条条鲜活生命被肆意宰杀,在月光照耀下,便是身在远处,也能依稀看见,那一个个如狼似虎,正在尽情演绎杀戮之姿的剽悍身影。

  漆黑的夜色中,弹光闪耀,枪刺如电。

  随着杀戮的上演,半山坡上,升腾起粉红色的雾岚,一股甜腥气息在空气中弥漫扩散。

  站在数百米之外的哨兵,都被惊呆了,两腿发软,怎么也想象不到会发生这样一幕。

  还有那些听到枪声、惨叫声而被惊醒的士兵,以及居住在山脚下难民区的难民,也都衣衫不整、睡眼朦胧的跑了出来,然后在跑动中遽然止步,两眼瞪圆,张着大嘴,瞬间成呆滞状,一脸全是不明其所以的茫然。

  对于那些从来都没有经历过残酷战争的加拿大士兵而言,正在上演的杀戮场面,实在是给他们造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,他们不知所措,同时又因为他们的指挥官弗列德少校,无论是站立的位置,还是身体语言,都显示出,这场屠杀是由官方所策划,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,由此而感到轻松和庆幸。

  如果来得是敌人,如果被屠杀者是自己,那才可怕呢。

  在轻松和庆幸之余,有的士兵开始猜测,这些人是什么人?会不会就是传说中刚刚组建的特种部队?实在是够悍猛!便是跟最强大的美军突击队应该也有一拼!那名站在弗列德少校身边的军官,一定就是这只特种部队的指挥官吧?他是什么来历?什么军衔?

  而站在山脚下观望的难民,心情则要复杂恐惧的多,特别是一些与半山坡处正在遭受屠杀者有着血脉联系的人,更是在最初的惊愕之后,跪在地上,痛苦的放声尖叫起来。

  难民乱成一团,其中有一名怀抱婴孩的年轻母亲,表现的最为激动,她大声喊叫着,鼓噪着,情急之下,她把怀中的婴孩塞给身边的人,然后竟从身旁的难民屋里,抄起一把ak47,朝着天空打出了一串烟花般绚丽的点射,然后便呼喊着向半山坡冲去。

  在她的带动下,更多的难民也跟着喊叫起来,蠢蠢欲动。

  “砰!”

  一声轻脆枪响,震撼天地,弹道的电光撕裂夜空。

  那名正在快速奔跑的女子,在众人目光注视下,就象是被雷霆击中,猛然成为定格,一朵血花从她的额头绽放,然后旋转着仰天跌倒。

  这声突兀枪响,也把那些燥动不安的心击的粉碎,整个难民营难民顿时集体失声,变为懦弱的沉默。

  狙击手!这是狙击手!——有些喜欢看军事文章的士兵,兴奋的喊叫起来。

  天啊!还有狙击手!~~站在吉普车旁的弗列德少校,浑身颤抖,牙痛般的呻吟着,脸色难看到了极点,提拿的牛皮公文包更仿佛烙铁般烫手。

  被挟持而来,他便已然预料到,会有一些可怕的事情发生,但他还是没有想到,竟会就在他眼皮低下,上演出如此惊人的一幕。

  这、、、、、、这简直就是一场屠杀!一场血淋淋的毫无人性的大屠杀!而且这场屠杀,竟然还是当着那些身为保护者的政府军队士兵的面前上演,这实在是太胆大包天,是太过份,太让人愤恨、、、、、、被牵涉入其中的他,又如何能在事后,去面对各方的责问。

  惨了!这回可麻烦大了!!

  在无言辞所能形容的心情之下,弗列德觉得自己的肩膀,就象是被压上了一座山峰,双腿颤粟,汗如雨下。

  他用畏缩的眼神,偷偷瞅着那个站在他身前方的挺拔背影,觉得那背影升腾着一种可以把世间万物都焚烧为灰烬的黑色火焰。

  实际上,整个杀戮过程极为短暂,从最初的冲锋,到最后一声惨叫的消逝,前前后后也就是十来分钟,胜利者便开始打扫战场,并极其老练的挨个补枪,确保行动的完美,无一遗漏。

  当杀戮者从半山坡上如潮水般撤退下来时,淡白色的月光,正洒照他们身上,他们持枪而行的影像,看上去是如此的凶厉,浑身上下,似乎都萦绕着浓郁得化不开的血腥,便是站在远处加拿大士兵,也被这股扑面而来的肃杀之气,给顶的下意识倒退了一步。

  实在是太强大!太可怕了!!

  每个人都体味到了一种被称之为恐怖的情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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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撤退很顺利,没有丝毫波折,当载人的军用卡军在撤退的过程中,经过那些加拿大士兵的时候,有些加拿大士兵甚至还雀跃着欢呼鼓掌,表示对他们行动的激赏和佩服。

  当然,这一次可是人数众多的近距离欢送了,虽然夜色深沉,汽车也被摇上了车窗,但还是有几名加拿大士兵惊诧发现,开车司机那涂沫着油彩的脸部轮廓,跟自己平时见惯的形状,似乎有些不太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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